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常盈股票
(一)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,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;提供合理平衡膳食;加强体格锻炼,增强儿童体质,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。
(二)定期开展儿童眼、耳、口腔保健,发现视力低常、听力异常、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,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。
(三)对贫血、营养不良、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,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,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。
(四)对先心病、哮喘、癫痫等疾病儿童,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,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。
(五)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,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,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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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,建立定期全园(所)安全排查制度,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。
(二)托幼机构的房屋、场地、家具、玩教具、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。
(三)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、食物中毒、踩踏、火灾、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,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。
(四)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、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,定期进行安全演练,普及安全知识,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。
(五)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,做好儿童安全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,预防跌落、溺水、交通事故、烧(烫)伤、中毒、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。
﹝作者﹞
儿童群体保健科 王丽岩
主任医师,主要负责全省国家监测点新生儿死亡评审及科密等工作。督导及管理全省国家监测点新生儿死亡评审及省级评审工作,收集整理全省新生儿死亡评审材料并上报国家。
儿童群体保健科隶属于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,主要负责全省七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,具体负责0-6岁儿童健康管理;5岁以下高危儿管理;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评审;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;妇幼卫生年报(儿童部分),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;新生儿听力筛查;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项目;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;新生儿安全项目;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项目;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;“玩乐处方”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适宜技术开发项目。
稿件:儿童群体保健科 王丽岩
编辑:宣传统战部 张明月
初审:宣传统战部 张 驰、滕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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